中共鄂西特委給中央信
------特委組織及委員名單、經(jīng)費問題、特委通信處
(一九二八年十二月五日)①
中央:
特委常委萬濤同志前在華容巡視被捕,現(xiàn)已出獄來宜,特委昨日開會關(guān)于本身問題有以下之決定:
一、特委委員應即補充并提出名單
常委:逸群、王玉山(車工,現(xiàn)在宜昌縣常委)、萬濤、中央委派一人、中學特委一人:候補常委:人鏡(監(jiān)利縣書記)、資生(鄂西紅軍第六隊長)、熾昌(前宜昌書記現(xiàn)江陵書記);候補執(zhí)委:鄧仲階(補鍋工人,現(xiàn)荊門市委)、劉繼漢(前荊門書記)、屈陽春(現(xiàn)石首書記,農(nóng)民)、李盛文(前公安書記)、劉霞峰(前石首書記),以逸群為書記,王玉山為副書記,以上名單雖大半是知識份子,但都是經(jīng)過斗爭,由實際工作中提拔出來,必須城市工作有了相當成績,然后才能多提拔幾個工人,如中央同意這個決議,請即批準,并望派一人任常委兼宣傳。
二、十一月份工運費尚未收到,請補發(fā),望以后按月寄來。各縣津貼費至少須洋一百五十元。茲提預算如下:(一)宜昌五十元;(二)江陵四十元;(三)長陽八元:(四)宜都十五元;(五)枝江十元;(六)松滋八元;(七)荊門十五元;(八)遠安十元,共計一百五十六元。此款在恢復工作時期是必不可少的,萬懇批準發(fā)給。
三、寄來手巾名人書畫均收到已在翻印中。
四、特委通信處:□□□□□注意(一)此處專為匯款寄包裹等物;(二)此處只有中央及四川省委負責人知道(并請轉(zhuǎn)知四川省委)。(三)此處即協(xié)興所遷移。(四)信件還可交廖家臺......。(五)按頭處已詳前函。
五、已派之女同志尚未到宜,不知何故?請速派來工作。
六、省委消息請隨時見示,以便發(fā)生關(guān)系。
鄂西特委
十二月五日
注釋
①原文無年代,此系原文戳記上填寫的年代。